关于归档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对2008年的归档工作进行部署,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按要求进行落实。
1.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
2.工作要求
(1)归档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标准执行。
(2)归档文件不组卷,打印《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可在档案馆主页下载。
(3)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移交,内容和排列顺序应保持一致。
(4)单位领导要对兼职档案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归档质量,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整理规则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将对全校的归档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
联系电话:69127255 联系人:王朝阳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