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gjc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50号)要求,我校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四、报送材料清单

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2.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攻读学位人员)申请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3份,扫描件1份。需由所在部门/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附每份申请表后装订。

3.《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需加盖所在部门/学院公章),电子版1份。

4.申请人承诺书1份,扫描件1份,承诺书中须注明此次申报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于6月5日17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22B房间,电子材料打包(材料包题目格式:姓名+联系方式+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发送至邮箱fao@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送流程

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高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7917

附件:附件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5月30日

更新日期: 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