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项目延期或放弃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项目已录取人员在资格有效期内应派尽派。如需办理延期或放弃手续,通知如下:

一、办理内容

(一)对于2021年录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留学人员如无法按期派出请尽快通过信息平台办理放弃;

(二)对于2022年录取人员如确因签证或外方导师等原因无法按时派出的,请尽快通过信息平台办理延期。

请注意,延期和放弃资格均须在资格有效期内,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过期后无法再次提交。届时未办理放弃资格的将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二、办理程序

我校已录取人员需办理延期或放弃手续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附件1),请于11月24日前填好后将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5楼522B办公室)。申请表经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厅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由申请人在资格有效期内自行提交留学基金委个人信息平台。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5667917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xls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1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