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因公出国计划的通知

(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者:gjc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8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外事办公室《关于编报2020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现就我校报送2020年因公出国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报送计划的范围是:2020年由国家、河南省或学校公派出国执行校际间友好交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包括讲学进修、科研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任务的。

二、申报出国计划,必须提供外方邀请函及翻译件、论文预录取证明、科研项目立项书(必须显示有国际交流经费来源)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必须与执行双边或多边科研合作项目有关,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参加学术会议。

三、依照河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任务性质、人员身份,严格区分一般性工作交流团组和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双跨团组、教学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团组、专程赴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25国家与我国陆地接壤毗邻14国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沙特、伊朗、白俄罗斯)不列入省控限量管理范围,由学校根据各自出国经费预算自行制定计划,依照程序向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报备。

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按照量化管理、硬化审批、优化服务、强化问效要求制定出国计划。不同单位相同出国任务要统筹在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

六、每个团组在外停留时间(含离、抵境当日):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

七、请各单位认真报送,报送计划表格中需包括团组名称、团长姓名及职务、出访国家(地区)、出访任务、出访时间、出访天数、团组人数、邀请单位、经费预算、经费来源、是否培训或双跨团组、出访人员近3年每人每年出访次数等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于201912517:00前将纸质表格和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o@ncwu.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本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6912757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1128


更新日期: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