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参加河南省研究生台湾冬令营活动的通知

( 来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者:gjc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5日 )

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豫台两地教育交流的指示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研〔201481号)精神,增强豫台两地高校研究生之间的友谊,根据我省今年对台教育交流计划的安排,省教育厅拟定于今年12月中旬组织“2018年河南省研究生台湾冬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豫台两地高校研究生之间的教育文化交流,增进两岸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了解,使我省研究生能够直观地了解台湾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体验台湾高校的校园文化生活,领略祖国宝岛台湾的风土人情,同时弘扬中原文化,展现我省研究生探索求知、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精神面貌。

二、时间安排

201812月,共计8天。

三、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条件

参加此次活动的研究生,须是我高校在读中国籍研究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人际沟通、自我管理及环境适应能力。

2.身体健康,无任何慢性疾病,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3.服从赴台交流活动的各项安排,并能够依照行程安排按时返回。

(二)其他要求

1.参加此次活动的研究生应为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2.为做好此次活动中两岸研究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请各学院优先推荐商科、理工科专业的研究生。

3.参与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可优先予以推荐。

四、活动费用

此次赴台活动费用约为每人11500元,省教育厅补助每人5800元(含带队教师);高校补贴本单位派出带队老师5700元、研究生3100元;研究生个人承担2600元。冬令营团部正、副团长的活动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五、组织及推荐

请各学院和研究生按照有关要求分配名额(我校可选派6名学生,2名带队教师),认真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学公章后,于2018928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请各学院和研究生共同做好参加本次活动研究生的选拔和组织工作。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本次研究生台湾冬令营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省教育厅为经审核确定的赴台人员统一办理赴台手续,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敏  栗铭

 

附件:河南省研究生台湾冬令营人员汇总表.docx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5日

 


更新日期: 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