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私出国(境)程序,依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报备人员范围为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在职人员、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以及厅级离退休干部。报备人员已申领的出国(境)证件,应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出国(境)备案表》,并于规定时间内报至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将于每年的3月5日、6月15日、9月5日、11月15日集中受理并及时统计、上报校内所有因私出国(境)备案申请。敬请报备人员根据自己的出国(境)时间,提前计划准备,按时提交备案表。
三、建议报备人员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间安排因私出国(境)计划,若确需学期中间因私出国(境),需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出国(境)请销假备案表》,报外事办公室和人事处、组织部备案。按期回校后,须在十五日内办理销假手续,并将出国(境)证件交回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如不能按期交回证件,本人和所在单位需承担后续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事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