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外事办 发布者:wsb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 )

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文件豫外专[2014]2号文通知,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通知》(豫外专【2013】12号)精神,为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我校拟选派若干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进行培训。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外语能力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有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优秀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选拔。

5、已与国(境)外培训机构达成培训协议并取得邀请函,且必须在2014年底成行。

(二)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选派范围和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申请书一册(包括《申请表》、培训机构的邀请函、培训日程,本人经历、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科研奖励和荣誉证书等3月21日前提交外事办公室
    2. 学校推荐。学校按照通知精神,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材料报送省外国专家局。
    3. 确定人选。省外国专家局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拟资助人选的意见,在河南省外国专家局网站上公示。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当与国(境)外培训机构达成培训协议并取得邀请函,申报的培训项目应在2014年底前成行,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跨年度执行。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开展国(境)外培训,且培训截止日期在2014年度的,也可以申报。凡入选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计划的,培训结束回国后报送拨款申请、培训总结、国(境)外费用开支明细、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鉴定等材料, 经审核批准后资助经费全部拨付到位。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http://henan.caiep.org/pic/pei1.doc  

 

   联系人:周延涛  高亢

   电话:69313730

 

外事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更新日期: 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