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与台湾静宜大学第4批学生交流活动报名选拔的通知

(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者:外事办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9日 )

相关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静宜大学所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经与静宜大学相关部门协商,拟选派第4批2名优秀在校生,于2012年寒期前后,到静宜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换学习,我校现启动此学生交流活动的选拔工作。依据该协议,交换生需在原属学校注册及负担原属学校之学杂费,毋需缴交接待校之学杂费、申请费及学分费。交换生应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照费、保险费等其他个人支出费用。

    此次学生选派范围为:我校外国语学院、管理经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等院系相关专业大学二、三年级的优秀在校生。选拔方式:按照学生所在院系综合排名顺序选拔。有意参加此项目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台湾静宜大学的选课手册及课程纲要(http://alcat.pu.edu.tw/abstract_2009/query_main.html),确定适合自己专业的对口课程,经由各院系审核、推荐,请于2011年10月30日前到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周艳芳处报名。联系电话:0371-69127577。

    注:静宜大学对我校另增加5名缴纳学费的交流生名额,与此项目同时报名选拔。

    此5名交流生交换生需在原属学校注册及负担原属学校之学杂费,需要缴交静宜大学之学杂费、申请费及学分费并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照费、保险费等其他个人支出费用。

*所有交流生在外期间所缺我校必修课程,返校后应按照我校规定补齐。

 

 

国际教育学院

2011年10月19日

更新日期: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