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件豫外侨内[2011]10号《关于推荐“中原归侨侨眷人才信息库”入库人选的通知》,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归侨侨眷人才资源信息,充分发挥归侨侨眷人才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省政府外侨办拟筹集“中原归侨侨眷人才信息库”。请各单位组织推荐入库人选。具体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持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讲师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二)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三)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在本领域、本行业、本学科组织实施的科技攻关项目和科研课题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实绩的省级科研攻关项目负责人、市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得者、省内外知名专家等科技带头人。
(四) 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各项实业开发,经济效益突出,社会效益明显,热心公益事业,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突出业绩和较大影响的各类经营管理者。
(五) 积极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掌握一定生产技能,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星火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工业创业带头人等农村能人。
(六) 在生产一线奋发有为,能够应用新知识、新技术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一技之长的“岗位能手”、“杰出(优秀)工匠”等高中级技工。
(七) 河南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请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结果和附件表格(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69127577。
附:《中原归侨侨眷人才信息登记表》
外事办公室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