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南大门及前广场景观工程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南大门及前广场景观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313号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南大门及前广场工程施工(一标段)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标段: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南大门前广场景观工程施工(二标段)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技术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验收合格
二标段:符合技术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验收合格,其中苗木成活率保证百分之百
2.6工期要求:
一标段:18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2.7投资概算:
一标段:约1065万元
二标段:约2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1 资质要求:须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小于500万的广场施工业绩,业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1.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8月1日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6 其它要求:
3.1.6.1 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近一年的连续交纳证明,即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小于15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3.2.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2.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8月1日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2.6 其它要求:
3.2.6.1 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近一年的连续交纳证明,即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由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办理,办理地址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18楼,咨询电话: 0371-96596-0转人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网上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3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郑 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6.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地 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北门东侧F2商业楼四楼421室
邮 政 编 码:45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电 话:0371-657902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杜先生、聂先生
电 话:0371-56662101、0371-56661303
传 真:/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2018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