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室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来源:国有资产处 发布者:gzc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 )

1.招标条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豫发改社会【201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室外工程设计。

  2.2 招标编号:NCWU-2016-11-21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院内(详见龙子湖校区规划设计平面布置图)。                  

  2.4 项目要求:满足综合实验楼的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铺地、绿化和景观),与学校的各类管网结合。

  2.5 用地范围:20500平方米,见招标文件附图 。

  2.6 招标范围:配套道路和管网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4 业绩要求:近 3 年(指 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公用工程的室外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2个;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北门内F2商业楼四楼421室(国资处);

  4.3 报名须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网媒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花园校区)、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龙子湖校区)              

      招标机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  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北门内F2商业楼四楼421室(国资处)

      联 系 人:秦老师  李老师       

      电话(传真):0371-65790261

      电子邮箱:zhaobiaoban@ncwu.edu.cn

更新日期: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