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已在我校全面展开,为了保证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现设置资产盘点阶段工作节点,请校属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节点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盘点阶段的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上报资产盘点结果。
资产盘点阶段工作节点:
一、4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数据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数据的核对工作。
二、4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资产的实物盘点、统计工作,按要求填写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的盘点单,同时准备盘亏、报废资产的相关材料(如设备家具验收单、盘亏资产的相关证明等)。
三、5月6日前,各单位对盘点情况进行复核,查缺补漏,按要求报送盘点结果及相关材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于各时间节点前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wdj@ncwu.edu.cn)。资产数量较少的单位,可以提前报送盘点结果和相关材料;资产数量较多的单位,除按时完成工作外,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时,应注明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