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为奖励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和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师,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228号)(附件1)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除援疆、援藏奖学金)学生和在职教师。
二、申请条件
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要求的申请者还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本年度内无不良行为。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创新大赛奖学金”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获奖学生团队负责人申报;“援疆(藏)奖学金”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个人申报;“书记校长奖学(教)金”由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1名学生申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择优推荐3名教师申报。申报者按要求提供申请表(附件2、3、4)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组织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请表(一式3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和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三)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和土木与交通学院审定,确定创新大赛奖学金和援疆(藏)奖学金获奖候选人选;书记、校长协商议定书记校长奖学(教)金获奖候选人选。在学校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评审结果报送捐赠人审定、备案,并发放奖学(教)金。
四、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组织单位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组织审核。
(二)在杰出校友奖学(教)金评审、公示等过程中,各组织单位要事实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
(三)申请表格式不得擅自改变。
(四)各组织单位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212办公室),电子汇总表发至jjh@ncwu.edu.cn。
五、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尚老师
咨询电话:0371-69310630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 创新大赛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援疆(藏)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书记校长奖学(教)金申请表.doc
附件5:创新大赛奖学金汇总表.xlsx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