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为奖励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和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在职教师,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228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除援疆、援藏奖学金)学生和在职教师。
二、申请条件
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申请者还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本年度内无不良行为。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创新大赛奖学金” 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团队负责人申报;“援疆(藏)奖学金”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个人申报;“书记校长奖学(教)金”由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1名学生申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择优推荐3名教师申报。申报者按要求提供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组织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请表(一式3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和创新大赛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一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校地合作办公室。
(三)校地合作办公室联合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和土木与交通学院审定,确定创新大赛奖学金和援疆(藏)奖学金获奖候选人选;书记、校长协商议定书记校长奖学(教)金获奖候选人选。并在学校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校地合作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送捐赠人审定、备案,并发放奖学(教)金。
四、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组织单位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组织审核。
(二)在杰出校友奖学(教)金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各组织单位要事实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
(三)申请表格式不得擅自改变。
(四)各组织单位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校地合作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212办公室),电子汇总表发至xdb@ncwu.edu.cn。
五、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尚老师
咨询电话:0371-6931063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创新大赛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援疆(藏)申请表.doc
附件4:书记校长奖学(教)金申请表.doc
附件5:创新大赛奖学金汇总表.xlsx
校地合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