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自2017年6月12日~6月30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请各单位根据《“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检查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学生和教师的考试动员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规定,保证监考人员尽职尽责,严防考试作弊现象,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小组,按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教学收尾工作、教学总结工作以及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保证期末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