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学质量评价结论依据为学年教学质量情况,晋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以下简称职称晋升人员)需提前1年申请。本学期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1.职称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档次和次数,需满足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
2.凡是拟于2018年职称晋升人员,需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相应档次(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规定)有效结论至少一次。
3.申请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完成(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学院进行申报)。
4.评价课程须是全日制本科生(一本、二本)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拟晋升职称的名称和等级必须准确,本学期没有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者,不需要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格,但必须到本单位说明情况。
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在多个教学单位担任教学任务的,只需通过一个教学单位提交申请即可,但需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申请表中注明在其他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政〔2017〕145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获得相关教学奖项可认定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
5.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教师所填信息,并填写《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中应明确注明按规定需要申请但本学期无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信息;应注明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申请工作以来所获奖项,并且提供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的证书复印件。
本单位申请人员汇总名单需要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相一致。
6.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政〔2017〕145号)文件规定,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一票否决制,详情参见文件第九条;
7.各单位需于9月10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交至教评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文档至jxzlk@ncwu.edu.cn。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评价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xls
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价中心)
2018年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