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初的各项工作,按照教务文【2010】5号“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开学第1周的期初教学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案编写,授课计划制定,教材到位情况,教学辅助设施就绪情况,学生补考安排情况,组织学生评教情况,领导干部和班导师、辅导员第一周听课、查课情况等。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本学期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将适时对各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