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创业训练氛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3-5月举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七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与时代同行创业携梦想齐飞
二、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组织机构
主 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承 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创新组)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创业组)
四、大赛形式及评分标准
1.大赛形式
参赛项目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大赛由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组成。
2.评分标准
大赛评分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执行过程和项目取得的成果及预期前景(占总成绩的50%);PPT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占总成绩的50%)。
五、大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3月5日—3月18日)
各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动员会、网络媒体、宣传栏、条幅等形式对本次大赛进行宣传,学生在此期间应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同时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并依据所需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组建团队,选定项目,认真撰写创新、创业计划书。
2.报名阶段(3月19日—3月26日)
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赛事报名工作。各学院可针对参赛创新创业项目情况,邀请相关创新创业专家对参赛学生和项目进行指导。
3.初赛阶段(3月27日—4月15日)
各学院负责组织初赛,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创新、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和答辩。学院初选时要从创新、创业计划书创新性、项目技术、经营思路、资金情况、商业模式、市场前景、与专业的结合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选。每学院针对创新大赛和创业大赛各选送3个项目,并于4月16日前报送初赛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具体报送材料和报送方式见第七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第七届“华彩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
4.复赛阶段和半决赛阶段(4月16日—4月26日)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大赛的复赛和半决赛。复赛阶段将邀请创新创业经验丰富专家和相关学科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选出进入半决赛项目;半决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并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和指导,最终选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参加决赛。
5.决赛阶段
创新组决赛暂定于5月13日(周四)、创业组决赛暂定于5月15日(周六)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创新大赛和创业大赛均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均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指导教师若干。获奖团队和单位将获得荣誉证书和项目经费资助。
七、获奖项目应用
对于本次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高一级层次的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入驻华水众创空间;优先推荐参加“新时代新梦想”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意义,以“华彩杯”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大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业观念和意识,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创新创业精神,从而推动我校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师生参加比赛,按规定时间完成做好初赛、复赛、半决赛及决赛参赛项目和团队的选拔、报送、培训和指导工作。
3.参赛团队提供的项目需保证是原创,若发现抄袭他人项目将取消比赛资格,若提供的项目牵涉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则由参赛人员自负后果。
4.参加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比赛且获奖项目不再参赛;参赛未获奖且未增加创新点或未进行技术改进,与往年雷同项目不再参赛。
5.未尽事宜见附件1和附件2。
联系人:李老师、樊老师
电 话:0371-69127228
附件1:第七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创新组.docx
附件2:第七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创业组.docx
附件3:第七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项目计划书模板.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