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就业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 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者:jyzx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5日 )

校属各单位及各课题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及就业工作水平,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理论支撑和经验支持,学校于2017年立项了15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就业课题。根据进度安排,现决定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就业课题进行结项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及要求

1.验收采用“陈述+答辩”方式。陈述时要求各课题组主持人或课题组指定一名成员作为答辩人对课题开展情况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人陈述完毕之后,专家对课题开展情况进行质询,质询及回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陈述时课题答辩人须以PPT形式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包括:(1)课题名称、主持人及成员;(2)课题成果形式、研究的主要内容;(3)课题成果创新点及特色;(4)课题结论、价值和展望;(5)查重情况,发表、出版或获得奖励情况。

3.结项验收将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及成果价值,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结论。

二、验收时间:321(周)下午1430

三、验收地点:花园校区文体中心西配楼三楼招聘厅 

四、其他事项

1.各课题组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家组的要求,严禁迟到、早退、接打电话等扰乱验收的行为。

2.各课题组在验收前须提交结项相关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2份;根据课题研究发表、出版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2份;课题结项审批书等。不提交结项相关材料的课题组不得参加最后结项验收。

3.课题组提出结项验收申请但无故缺席最后验收的,该课题视为验收不合格。

4.课题主持人须参加结项验收并作为陈述和答辩人,如主持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结项验收,请提前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说明情况,并指定课题组一名成员作为陈述和答辩人参加结项验收。

5.课题如不能按期结项,课题主持人需在最后结项验收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延期结项手续,延期最长时间为一年,每个课题组只能延期结项一次。未能按期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在该课题研究期间再次申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就业课题。

6.请各课题组于3月21日(周三)下午14:00到验收地点进行抽签决定验收顺序。

7.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81 

电子邮箱:qinleilei_2002@163.com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就业课题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就业课题延期结项审批书.doc


 

         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3月15日


更新日期: 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