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2月中旬对2016年批准立项的国家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项目验收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6〕177号)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验收项目
2016年获得立项的国家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3)。
二、项目验收组织单位
1、2016年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般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结项验收,各学院验收工作请于12月10日前组织实施,具体验收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2016年国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项验收要求与形式
1.验收要求
各验收组织单位需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审小组”,专门负责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验收优秀类项目不超过验收项目数量的25%,良好类项目不超过35%,合格和不合格类项目数量不限。
2.验收形式
结项验收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前每个项目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结项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使用PPT汇报,由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指定的一名成员汇报。汇报结束后接受答辩评委提问,提问时间5-10分钟,原则上要求项目组全部成员参与,集体作答。
3.汇报内容
创新训练项目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成果和创新点、主要技术方法、项目实施的心得体会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
创业训练项目汇报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运行模式、技术路线、提出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运行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团队成员能力锻炼等;
创业实践项目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目前运行情况、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拥有专利等成果情况、商业管理模式、风险规避措施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
四、结项材料和提交时间
1.结项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相关材料复印件;
2.各学院校创计划一般项目验收结束后,于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成果材料复印件、学院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至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东配楼203房间;同时“学院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xcy@ncwu.edu.cn。
2016年国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的“项目研究报告、成果材料复印件”于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答辩验收时一式三份现场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9127615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般项目验收名单.xls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名单.xls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名单.xlsx
附件4:学院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标准.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