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现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7〕13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为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我校积极鼓励广大师生申报产学合作项目,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院师生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人员为我校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3.因每项项目申报条件和资助资金不同,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2,并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0371-69127615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一批)的函.doc
附件2: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