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 来源:cxcyxy 发布者:jyc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3日 )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6)177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2016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要求

 申请者应当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问题、实践能力强、创新创业兴趣浓,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学风,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

 项目需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由3至5名学生组成(含负责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限申报1项项目,前期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允许再申请新的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项目类别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至2年,给予2000-5000元/项目的经费资助;创业实践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给予3000-10000元/项目的经费资助。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学校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若被确定为国家或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经费配套资助,并不得与校级项目经费资助重复。

 2、申请项目需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配备校内指导教师1至2名;鼓励学院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第二导师参与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项(含往年未结项的训练计划项目)。

 3、往年立项或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已在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申报中立项或结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需保证是原创,若在申报或立项后发现抄袭他人作品将取消项目资格,由项目团队自负后果。

 4、项目立项后与创新创业学院签订项目合同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5、立项项目应参加集中安排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并接受学院和学校的监督。

 6、 立项项目管理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动员,学生申报阶段

 9月25日至10月14日各学院组织动员本院学生进行申报,由项目组填报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附件1-3)

 2、项目初审阶段各学院于10月15日至10月21日组织审核项目,于10月24日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东配楼203房间),相应电子版材料报送至fyl@ncwu.edu.cn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3、校级评审阶段

 10月25日至10月31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学院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上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立项项目。

 4、公示立项项目

 11月初对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进行立项公示。

 联系人:樊要玲    联系电话:69127615。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9月23日

 


更新日期: 20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