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促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现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8号)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为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我校积极鼓励广大师生申报产学合作项目,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院师生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人员为我校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3、因每项项目申报条件和资助资金不同,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2和附件3中相应网址,并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4、在申报项目通过立项后,各学院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产学合作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纸质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联系电话:0371-69127615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附件2: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docx
附件3: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简介.docx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产学合作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