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提升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统计和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
就业状况统计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基础工作,也是精准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认真区别已就业毕业生和未就业毕业生,切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和“暂不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未就业毕业生统计准确、及时,确保就业帮扶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二、未就业毕业生分类
未就业毕业生分为“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和“暂不就业毕业生”。
1、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包括:
(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
(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2、暂不就业毕业生包括:
(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2)拟升学: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
(3)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三、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安排
1、各学院就业专员或毕业班级辅导员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要求,收集统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信息和未就业原因。
2、各学院核实汇总数据后于4月30日之前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东配楼101房间,电子邮箱:910667736@qq.com),并更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相关信息。
3、“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信息更新要求:未就业原因按照“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暂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八类情况填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单位名称字段中。其中,“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五类情况在毕业去向字段中填写“待就业”;“拟升学”在毕业去向字段中填写“不就业拟升学”;“暂不就业、拟出国出境”在毕业去向字段中填写“其他暂不就业”。
4、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参考要素:为及时了解各学院未就业毕业生情况,根据教育部文件所列计算方法,学校将在定期公布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同时,公布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待就业率”和“暂不就业率”,即:待就业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数,暂不就业率=暂不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数。
5、未就业毕业生数据为动态数据,各学院应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随时更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动态,力求“就业率”、“待就业率”和“暂不就业率”能够随时反映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总体状况和变化趋势。
四、做好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
就业指导服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所在和主要内容。精准就业服务是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学院要把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的重要体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准确掌握供求信息,建立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大力拓展服务内容等举措不断满足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求,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和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表.xlsx
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