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 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者:jyzx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6日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校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各类别详细要求请见附件)。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补贴通过直接支付方式足额直补到人。

三、申领发放程序

从2019年起,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一通过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

(一)网上自愿申报。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进行申报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4月15日前,由省人社厅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申报人相关信息将与各部门相关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

其中,在第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中,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高校集中初审、公示。4月15日至4月底,学校将通过系统进行初审,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通过系统将公示文件及人员名单提交人社部门。

四、申领材料提交

(一)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申报人员,即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和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进行完网上申报后,需要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为4月15日之前。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需提交: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需提交: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将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加强跟踪指导,指导学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学籍号、社保卡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申请困难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一定要准确无误。

(三)规范审核。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初审工作。要认真初审全部申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认真初审“外省生源毕业生和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严明纪律。各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71-65790733;电子邮箱hsjy@ncwu.edu.cn

件: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6日


更新日期: 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