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2023年度就业创新创业工作接近尾声,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各学院2023年度就业创新创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今年考核工作将在2023年度学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和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具体实施。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业绩考核,第二阶段为民主测评及现场汇报。
1.业绩考核阶段,将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学院在2023年就业创新创业工作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表现、工作绩效、就业特色工作及促进内涵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满分100分。
2.民主测评及现场汇报阶段,由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学院、各职能部门进行本单位年度学生相关工作(包含就业创业、学生管理及资助、共青团工作、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等)的开展情况现场汇报,汇报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满分100分。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业绩考核阶段:各学院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整理2023年就业创新创业相关资料(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10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按照2023届的7月1日、9月1日、12月10日三个时间点计算),其中1.1、1.2、1.3、3.1、3.2、3.3以及由学校和校团委举办的创新创业类比赛和学科类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等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等已知悉的项目,各学院不需要提供。形成的自查报告应于12月10日下午5:00前将考核材料PDF文档(院长或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电子邮箱cxcy@ncwu.edu.cn。
2.民主测评及现场汇报阶段:由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通知为准。
四、考核要求
1.考核是对我校各学院2023年就业创新创业工作的全面总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积极配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工作要严肃纪律,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同时要求各学院提交的考核材料简洁、客观、真实、准确。
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