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在深化改革和创业创新创造上奋勇争先”战略部署,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领航标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67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学生。
二、推介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具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2025年3月12日—3月24日)
各学院严格对照推介标准组织学生报名,进行材料审核、初选(个人汇报、成果展示)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学校推荐(2025年3月25日—3月30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评选出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并按照限额推荐3名省级大学生“创新之星”。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本次活动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
2、推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推介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要对人选事迹真实性负责。
3、请各学院于3月24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124493063@qq.com。推荐材料包括:
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②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28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docx
附件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