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7日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135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五类2027届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其一种类别申报即可,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先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发放方式

 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分集中申领发放、补充申领发放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在集中发放时段完成线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可在补充发放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高校统一初审、汇总归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备注延迟申报原因。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202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领的零星人员,可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进行补充申领,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三、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集中申领发放

 1.个人申报(7月15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院系认领审核的情况。

 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

 2.学校初审(7月15日至8月10日)。7月15日起学校将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学校会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

 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

 3.复核及公示(9月10日前完成公示)。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4.拨付资金(9月30日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5.相关要求。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二)补充申领发放

 未在集中申领发放阶段完成申报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高校初审截止2026年9月25日,复核、公示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贴资金于2026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加强跟踪指导,指导学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按时如实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尤其是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困难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一定要准确无误,

 (三)规范审核。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初审工作。要认真初审全部申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需要人工审核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严明纪律。各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未及时申报或信息有误导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71-65790722;电子邮箱:hsjy@ncwu.edu.cn


 附件: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7月17日

 

更新日期: 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