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此计划为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8名。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资助。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申请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3、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上报纸质材料10份,电子版1份。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上报时间、地点
时间:上报材料截止到7月7日17:00
地点:龙子湖校区12号宿舍楼12212室,电子邮件:jsfzzx@ncwu.edu.cn
联系人:霍朋 69127269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附件2: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