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推普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3日至23日。
二、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我校“语颂佳韵,同音同行”普通话推广活动展演。责任单位:社会科学处、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国际教育学院。
(二)根据教育部教语用函〔2024〕1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教社语 [2024]266号要求,宣传好全校第2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联系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第27届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三)组织开展“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在校新疆少数民族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
(四)动员、组织、督导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开展推普周活动情况,梳理典型学院案例,做好推普周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五)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人事处。
(六)指导各学院开展2024年组织高校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青年大学习”推普主题学习。责任单位:校团委。
(七)结合本部门实际,在推普周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营造说普通话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八)组织、制定学校推普周总方案,协调好各部门做好本次工作;对全校推普周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责任单位:社会科学处。
四、活动要求
各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将此次活动方案及总结(含文字、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97345029@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414办公室。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广普通话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