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届河南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 来源:法律事务中心 发布者:flswzx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暨开展第三届河南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18〕36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活动组织

牵头单位:法律事务中心

组织单位:校团委  学生处

、参与对象

体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主要活动和要求

(一)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

全校各学院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特别是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广大学生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组织学生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录制100个宪法教育视频学习,积极参与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展示。

(二)积极参加优秀宪法教育课件征集活动

普法网面向广大教师、高校学生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作品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10月12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010–88819614)。

   各学院要掌握教师、学生报送上传作品的情况,做好统计,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统计结果发送法律事务中心(邮箱:flswzx@ncwu.edu.cn)。

(三)扎实办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演讲内容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为主体,演讲时间为5-6分钟。2018年9月5日前,各学院要遴选出1-2名学生,报送法律事务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将会同校团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届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时间暂定为2018年9月8日左右,比赛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并选出1名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第三届河南分赛区高校组宪法主题演讲比赛选拔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注重实效。各学院要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组织吸引青少年学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着力保证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认真总结各学院要将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报道,创新宣传形式,把握舆论导向,使宣传工作接地气、有温度。

特别提示

上述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资料、活动总结)请及时报送法律事务中心(邮箱:flswzx@ncwu.edu.cn)。

报送时间:第一阶段活动于2018年9月10日前;第二阶段活动于2018年12月10日前。

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校级“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

联系人:法律事务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0908281

 


 

                              法律事务中心   校团委   学生处
                                       2018年6月25日


更新日期: 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