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任务安排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要求,在全校师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教师和青年大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现就组织参加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至12月底结束。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法律事务中心、法学院团委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含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全校各学院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青年大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创新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教师和全校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征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8月15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办好第四届“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青年大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2019年9月9日前,各学院遴选出1-2名学生,报送法律事务中心。2019年9月16日前,学校遴选出一名优秀学生参加河南省遴选赛。
二是组织开展青年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19年9月9日前,各学院遴选出1-2名学生,连同演讲稿,一并报送法律事务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将会同活动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16日),并选出1名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河南省遴选赛。比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我校将于2019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师生共同诵读。
五、工作要求
全校各学院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探索青年大学生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特别提示
上述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资料、活动总结)请及时报送法律事务中心(邮箱:flswzx@ncwu.edu.cn)。
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校级“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
联系人:法律事务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0908281;
法学院团委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908937。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法律事务中心 法学院团委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