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我校决定开展 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健康心灵,守护美好未来
二、活动时间
10月13日-11月3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收看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于10月17日上午 9:30举行“2023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网络平台直播,请各学院、书院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在线收看。
收看渠道:扫码关注“河南省教育厅”视频号或“豫教思语”视频号,点击屏幕上“预约”待直播开始即可观看。
(二)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对象:全体2023级新生(含研究生)
承办单位: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各学院、书院
(三)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及专家讲座
1.开展学生朋辈心理辅导骨干培训
对象:全体新生心理委员、大学生心理协会骨干、心理中心咨询助理等
承办单位: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举办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专题培训班
授课专家:唐海波教授
对象: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副站长、全体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等
承办单位: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组织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对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四)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请各学院、书院结合各自特色,坚持“健康第一”,落实“五育并举”,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心理,人人注重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放日活动
开放时间:2023年10月13日-11月3日,每周四下午2:30-5:00
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方式:自愿参加、集中宣讲、自助参观
活动地点:综合楼北楼一楼(龙子湖校区)、团委楼二楼(花园校区)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结合我校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制定活动方案,突出本院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院刊、电子屏、板报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关活动资料,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请各学院、书院于11月1日18:00前将活动策划、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楼109B丁书臣,花园校区报送至团委楼二楼217程馨乐。
联系人:程馨乐
电话:0371-69127291
邮箱:chengxinle@ncw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