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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保障教学实验室正常运行,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评选2023年度优秀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先进个人,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选范围
各类教学实验室,教学实验室专兼职人员。今年7月以后成立的实验室暂不参加今年的考核,改设的实验室按原实验室进行考核,参与今年考核的实验室名单及分类见附件1。
二、考核评选步骤
1.单位自评(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1)各单位撰写单位实验室工作总结;
(2)各实验室撰写实验室年度报告(见附件2),填写《实验室考核自评表》(见附件5、6),支撑材料以参考文献形式列出清单(以备查阅);
(3)附件2、3、5、6、7、8与实验室工作总结于12月18日前交至实验管理中心(龙子湖校区南综合楼513B房间),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syglzxjxk@ncwu.edu.cn。
2.学校检查(12月18日以后)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附件4)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学校组织采用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各实验室应准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
三、评优评先
1.优秀实验室评选
(1)评选办法: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且全年无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实验室作为优秀实验室候选。
2.实验室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专职兼职人员。
(2)评选办法:结合各单位推荐和现场评选,每个教学实验室推选1名候选人。
附件1教学实验室考核名单和类别.xlsx
附件2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doc
附件3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和统计表(按单位).doc
附件4量化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5教学实验室考核自评表 - 基础.docx
附件6教学实验室考核自评表 - 专业.docx
附件7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学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