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业性排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夯实学校安全稳定基础,扎实推进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确保全校实验室安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实验管理中心拟定于3月27日起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业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清零,同时构建专业性普查、常态化检查和专班化督查等“三查”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管理队伍专业化实践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在3月22日前开展全面自查,详细统计各实验室内的物品,以“房间”为单元按照附件1如实填报,若有虚报、漏报、误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高压气瓶等特种设备,引起的后果由学院负责。

2、所有实验用房(包含科研平台办公室)均需填报,未上报的房间,不得作为实验用房。一经发现未上报的实验室或有重大危险源的房间,将联合校纪委、保卫处立即查封,并上报学校。

3、各教学科研单位成立实验室常态化检查队伍,并遴选推荐3-5人为学校常态化检查骨干队伍,要求各单位至少1人为单位主管实验室或安全的处级领导。

4、各单位自觉组织好本次专业化普查工作,利用本次普查实践机会组织好实验室管理队伍实践培训。各单位遴选推荐的学校常态化检查骨干队伍所有成员按照统一分组安排,必须全程参与本次专业性普查工作,在实践中接受培训,以提升实验室管理队伍专业化实践能力。

5、资料提交。请各个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认真审核,于3月23日前经分管实验室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513B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glzxjxk@ncwu.edu.cn。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371-69127617。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物品统计表.xlsx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成员推荐表.docx

实验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1日

更新日期: 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