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属单位:
河南省交通厅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申报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平台设置
(一)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应用开发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主,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带动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以基础研究、软科学、政策理论、前沿科学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促进开展创新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开放共享的创新环境。
二、重点建设方向
技术创新中心:交通运输领域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智慧化养护运营管理,基础设施数字化,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应用研究,废旧材料循环利用,交通能源自洽系统,防灾救灾减灾技术,内河航运,新技术新业态与运输服务管理融合方向。
重点实验室: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融合发展、内河航运、道路交通安全、公路智能检测、车路协同、碳达峰碳中和等研究方向。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1.牵头组建单位须为独立法人。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产学研联合体共同申报,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且各单位不得参与多家联合体。
2.牵头组建单位须具有承担市(厅)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近两年内相关领域须取得重大科研、工程化、产业化成果(包括专利、标准规范、论文,较强推广价值的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等)。
3.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且有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
4.具有良好的试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拥有省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
5.已认定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资源不得作为本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资源重复申报。
6.申报材料中使用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组织
1.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与确认,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2.为优化资源、提高效率,原则上每个研发方向只可组织1个申报单位参与申报。
四、评价工作
(一)参加范围
2023年获批建设的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数据采集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二)评价要求
各平台依托单位负责平台的年度评价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材料编制。各平台依托单位组织平台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评价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自评价报告》、《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各平台要实事求是,认真填报评价材料,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出具信用承诺书。对于不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的,评价结果视为不合格。
2.评价和结果公布。省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现场考察,经综合平衡、统筹研究后,确定并公布评价结果。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申报(或评价)材料一式4份(电子版Word与PDF发送邮箱,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513b,逾期不予受理。
邮 箱:syglzxky@ncwu.edu.cn
联系人:卞老师,17513367189
附件:
附件1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2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附件3 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自评价报告.doc
附件4 参加2024年评价的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平台名单.xls
附件5豫交文(2023)4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实验管理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