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精神,确保实验室零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各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三)检查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逐条逐项的对标对表排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建立自查台账。

(四)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精确统计实验室内危险源类型及数量,准确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2月9日-20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排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5日)

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针对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存在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同时查阅危险源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对教师及学生随机访谈。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和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将进行全校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实验室分级分类表》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513B。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617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docx

附件三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表.docx

实验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更新日期: 202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