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4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6〕4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校所有学院(中心、研究院)管理的教学及科研用实验室、实训室,各报表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2026年9月142026年9月26

三、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要求,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教育部要求的每年一次的常规工作。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详见附件),其中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基础报表,综表是由基表数据经软件(统计)生成的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其中,需要学院完善基表三、四、五、六、七。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实验室编号、名称和实验项目编号、名称的一致性;

(二)设备数据和实验室数据,实验管理中心已经在表中提供,如果和学院实际不符,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标注。

(三)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

(四)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五)填报数据需经“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4单机版)”检测无误后报送。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6年9月14日—9月26日:各单位按照相关表格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填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实验管理中心;

(二)2026年9月27日—10月15日:实验管理中心对数据进行汇总、检查,并对数据进行提交。

六、报送形式

各实验室统计报表以学院(中心、研究院)为单位进行汇总,纸质版由各学院(中心、研究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513B室,电子版(excel和txt)发送至:syglzxjxk@ncwu.edu.cn。

七、填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严格按照填报要求进行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中心、研究院)主管领导是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填报人需对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及收集整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保存上报数据资料。请务必严格按照样表和填报说明填写,在规定时间内送报,以免延误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汇总: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zip

实验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