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河研究院标识(LOGO)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

一、黄河研究院简介

黄河研究院成立于2024年2月。成立黄河研究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行动,是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和有组织科研推进协同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支撑水利工程学科双一流创建的重要抓手。黄河研究院的战略定位:一是面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建设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高端智库,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二是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对接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整合科研平台优势,集聚人才资源,加强基础研究、科技开发和学科建设,以有组织科研推进协同创新;三是坚持“四个面向”,强化协同创新,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黄河研究院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水圈与流域水安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优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努力将黄河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水平咨询服务科研机构。

二、征集内容

黄河研究院标识(LOGO)

三、征集对象

面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友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以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内容要求

1.作为黄河研究院的主题形象符号,要充分体现黄河研究院特色并富有较为深刻的含义。

2.图案鲜明生动、精美简洁、色彩明快、有寓意,有深度,形神统一、色调和谐,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

3.适用于各种宣传媒介,便于黄河研究院宣传、主题网站(网页)宣传、环境布置以及各种场合使用;便于各种出版物、文创产品及其延伸设计的传播、推广和应用。

六、征集方式

(一)提交方式

1.应征者需填写《黄河研究院标识征集报名表》(见附件),按照本活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电子版应征作品材料、报名表。

2.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标识(LOGO)征集作品电子稿应提交《黄河研究院标识征集报名表》签字扫描件(或照片)及报名表电子版、矢量文件、高质量JPG格式图稿、3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

3.应征作品通投递邮箱:shijiahao@ncwu.edu.cn

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请写明“黄河研究院标识征集作品”。

(二)评审方式

组织专家对标识(LOGO)类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黄河研究院主页和官方微信等平台上公布。

(三)奖项设置

标识(LOGO)征集作品分设入围奖和录用奖,其中,入围奖的名额将根据投稿数量确定,颁发入围奖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元;录用奖1名,设计成果一旦录用,将颁发录用奖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标识(LOGO)应征作品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应征,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二)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黄河研究院和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黄河研究院和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应征者需承诺投稿一稿一投,如主办方发现投稿作品出现一稿多投的情况,有权取消应征者的参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给黄河研究院和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黄河研究院和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所有录用、入围标识(LOGO)类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黄河研究院所有。黄河研究院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宣传展示,在文创产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五)标识(LOGO)类录用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六)主办单位有权对为黄河研究院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七)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八)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黄河研究院所有。

热忱欢迎全体师生员工、校友积极参与。衷心感谢您对黄河研究院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13017668656

附件: 黄河研究院标识征集报名表.docx

黄河研究院

2024年6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