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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安全隐患与卫生环境整改报告和维修报告的通知

( 来源:校长办公室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4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华水政办〔2015〕6号)要求,各单位须于12月28日前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需要维修的,12月25日报送维修报告。现将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报告报送要求

(一)报送主体

1.教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相关教学单位予以配合。

2.实验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报送,相关教学单位、科研院所予以配合。

3.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学生处报送。

4.图书馆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图书馆报送。

5.档案馆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档案馆报送。

6.重点要害部位、关键场所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由保卫处统一报送,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7.学生创业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招生就业处报送。

8.学生体育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体育教学部报送。

9.网络设备、线路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报送,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10.家属院住房使用情况报告:由校工会统一报送,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11.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各部门、学院、科研院所、教辅单位报送。

12.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及校园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总务后勤处报送。

13.施工场地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整改报告:由基建处报送。

14.学生文明安全教育情况报告:由校团委和学生处分别报送,相关教学单位予以配合。

(二)材料接收

1.填写《安全隐患与卫生环境整改报告》(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生文明安全教育情况报告,由校团委和学生处分别撰写文字材料报送。

3.12月28日前,按《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二、维修报告报送要求

(一)报送主体

1.教室维修报告: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实验设备维修报告: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报送,相关教学单位、科研院所予以配合。

3.学生宿舍维修报告:由学生处报送。

4.学生创业活动场所维修报告:由招生就业处报送。

5.学生体育活动场所维修报告:由体育教学部报送。

6.消防、监控设施设备维修报告:由保卫处报送。

7.办公场所设施维修报告:由各部门、学院、科研院所、教辅单位报送。

8.公共服务领域设施维修报告:由总务后勤处整理制作。

9.网络设施设备维修报告: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送。

(二)材料接收

1.填写《维修报告》(见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12月25日17:00前报送:

(1)教室维修报告、学生宿舍维修报告、学生创业活动场所维修报告、学生体育活动场所维修报告、办公场所设施维修报告报送至总务后勤处,总务后勤处连同公共服务领域设施维修报告一并汇总、整理、分类,集中上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总务后勤处材料接收人:兰海东,电话:69127692,办公室:花园校区总务后勤处办公楼三楼,电子邮箱:zhk@ncwu.edu.cn

(2)实验设备维修报告、消防监控设施设备维修报告、网络设施设备维修报告分别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程  霞   联系电话:65790508

    材料接收地点:花园校区办公楼301房间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龚之冰   联系电话:69127201

    材料接收地点:花园校区办公楼202房间

    请各单位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全面梳理需要维修事项,及时上报维修报告。校长办公室将于12月29日在学校主页通报报送整改报告情况。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1:安全隐患与卫生环境整改报告.doc

 

  附件2:维修报告.doc

 

 

更新日期: 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