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优秀奖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3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年度教育教学优秀奖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优秀教学单位奖和优秀教研室(系)奖5项。
二、评选要求
详细条件参见华水政【2014】36号文。
三、设奖指标及申报要求
1.教学质量优秀奖不超过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各教学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在岗教职工总数的5%限额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报告(1000-2000字)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10份;
(3)个人佐证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2套。
2.优秀青年教师奖不超过10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各教学单位限额申报1名。材料要求:
(1)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报告(1000-2000字)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表》10份;
(3)个人佐证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2套。
3.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不超过5个;各教学单位限额申报1名。材料要求:
(1)个人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总结报告(1000-2000字)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申报表》10份;
(3)个人佐证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2套。
4.优秀教学单位奖不超过5个;各教学单位自愿申报。材料要求:
(1)教学管理单位工作总结报告(3000-5000字)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优秀教学单位奖申报表》10份;
(3)单位佐证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2套。
5.优秀教研室(系)奖不超过10个;各教学单位限额申报1个。材料要求:
(1)教研室工作总结报告(2000-3000字)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优秀教研室(系)奖申报表》10份;
(3)单位佐证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2套。
6.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须接受学生评定,学生评定结果差或一般的,取消申报资格。学生评定由教务处组织。
推荐参评学校各类教育教学优秀奖须在各教学单位进行公示。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评选程序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材料(每项材料纸质版要求单独装袋,电子版要求以申报单位或申报教师名字命名、教学单位整体打包)、汇总表及推荐公文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6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修宇;联系电话:69127233;电子信箱:jiaowu@ncwu.edu.cn。
附件: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表.doc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申报表.doc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优秀教学单位奖申报表.doc
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度优秀教研室(系)奖申报表.doc
5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