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并2010级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华水政[2008]37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生转入名牌专业(建设点)实施办法(试行)》(华水政[2007]133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06]1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和三本)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15日~4月22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中下载),并将申请表交至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学生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二、4月25日~29日,学生所在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依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就业优势等综合评定后确定转出学生名单。转出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学生数10%的比例控制转出人数,同意后签署意见报送学生处。
三、5月3日~5月10日,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政治表现及是否受过处分等情况进行复审。
四、5月11日~5月20日,学生处将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分别转送至学生申请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基础知识或专业特长面试,经综合评定后按转入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转专业考试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及时将学生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五、5月23日~27日,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并公布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
六、5月28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数学A(1)》和《英语读写译(1)》。
七、7月1日公布转专业录取结果。
八、8月27日~8月28日,转专业学生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在教务系统补选新专业当前学期新专业所开课程,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九、注意事项:
1、凡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执行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对转入前该专业已经开设,而本人在原专业又没有修读的科目,按相关规定交纳补修费用后参加课程补修。
2、确定录取的学生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请各学院主管学生书记、教学院长及辅导员认真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
4、艺术设计专业不转入不转出,建筑学专业不转出;高考参加文科类考试的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科类各专业;三本学生不能转入二本各专业。
附件:201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指标分配表.doc
教务处 学生处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