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的职称答辩工作于9月29日中午1:00开始,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提前一小时到达参加答辩,个人答辩时间为每人6分钟(含专家提问时间),不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的人员若需调课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具体答辩顺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一、 答辩地点
正高一组: 第三会议室
正高二组: 第二会议室
副高一组: 图书馆南11(招生就业处会议室)
副高二组: 图书馆北105(图书馆会议室)
副高三组: 第一会议室
副高四组: 第四会议室
非教师系列组:行政楼504
二、答辩顺序
正高答辩.doc
副高答辩.doc
人事处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