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创新之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博士生、硕士生。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学习成绩优异。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三)创新能力突出。恪守学术道德,创新意识强烈,在导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学术研究,踊跃参加创新创业、学术交流、项目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活动;在学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挑战杯”、“互联网+”等重要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成绩突出。
(四)近三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2.有学术不端、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3.未按时缴清学费报道注册。
4.未通过中期考核,课程成绩有补考或重修情况。
5.在科研、实践等活动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
6.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限报博士生和硕士生各1名;只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限报硕士生1名。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按照限额择优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专家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河南省研究生创新之星申报表》(见附件),表中代表性成果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1.著作。须写明全体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
2.论文。须写明全体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时间(年月)、收录情况。
3.项目。须写明主持人、项目名称、立项单位、起止时间(年月)、项目资助金额(万元)、是否结项(已结项或在研)。
4.专利。须写明全体专利发明(设计)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授权日期(公告日)。
5.奖励(表彰)。须写明获奖成果完成人(前5名)或受表彰者、奖项(表彰)名称、获奖等级、授奖(表彰)部门、获奖(受表彰)时间(年月)。
(二)材料命名
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材料,电子文档应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每一个申报表彰的所有材料(申报表及代表性成果材料)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电子文档。材料命名规则如下:
1.博士研究生创新之星:以“2023年博士创新之星_学院代码及名称_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博士创新之星_001水利学院_张三.pdf。
2.硕士研究生创新之星:以“2023年硕士创新之星_学院代码及名称_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硕士创新之星_001水利学院_张三.pdf。
(三)报送时间
10月20日下午5点前,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sygb@ncw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及单位推荐名单(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与创新实践科(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北栋414A室)。
联系人及电话:贾纤,0371-69127572
附件: 河南省研究生创新之星申报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