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核对学位授予单位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设置信息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808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各一级学科下所有目录内二级学科清单(附件1)和原备案的我校目录外二级学科清单(附件2)发给你们,各牵头负责学院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生源等情况,对所属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包括目录内和目录外)和交叉学科设置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部分涉及多个学院的学科由牵头学院与其他涉及学院协商后确认。经核对确认不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牵头负责学院只提交学院盖章的附件3,认为有必要按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招生的,牵头负责学院需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需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的,9月12日前提交学院盖章的设置清单(格式参考附件1),10月12日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提交论证报告、专家评议表。
需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的,9月12日前提交学院盖章的设置清单(格式参考附件2);10月12日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和《实施细则》要求提交论证方案、专家评议表、备案表。
以上提交材料,均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未要求盖学院公章的,无需盖章,纸质版材料交到研究生院质量保障与评估科,电子版发到zhangliang@ncwu.edu.cn。联系人:张亮电话:69127479。
附件1:我校目录内二级学科清单.xls
附件2: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xls
附件3:某某学院不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的一级学科清单.xls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