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5]9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4年立项建设基地进行评估验收;对2015年立项建设基地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工作
2014年立项建设的创新(联合)培养基地,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评估验收。各学院先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自评估,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和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合作双方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标志性成果;档案建设与管理;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基地负责人组织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终期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并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与基地合作单位需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终期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评估结束后,研究生院还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随机抽取部分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各学院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准备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的时间节点为2014.12-2017.12,同时做好5分钟的ppt汇报准备,验收材料于2018年5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龙子湖校区2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liang@ncwu.edu.cn。
二、中期检查工作
2015年立项建设的创新(联合)培养基地,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需进行中期检查。基地负责人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二份,并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需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各学院将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5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龙子湖校区2105办公室。同时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zhangliang@ncwu.edu.cn。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终期验收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