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华水[2016]2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计划开展首次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撤消硕士学位授权点范围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范围为所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国家有特殊授权要求的除外)。本次拟调整2个学位授权点。
2、各学院院内调整的范围由学院自行决定。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20日前,布置学位授权点调整工作;
2、2016年3月25日,各学院提交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名称、代码)和拟在院内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拟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名称、代码;拟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名称、代码)。
3、2016年4月5日前,各申请学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
4、2016年4月8日至4月14日,学校聘请专家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会议评审;
5、2016年4月15至4月2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拟增列学位授权点;
6、2016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公示;
7、 2016年5月12日,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报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书包括:(1)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2)申请增列XXX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3)申请增列XXX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申请书的内容装订在一起,提交6份;相关支撑材料装订在一起,提交1份。
2、2016年3月25日下午3点前,学院将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和拟在院内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电子版发到研究生院质量保障与评估科邮箱:zhangliang@ncwu.edu.cn。
3、2016年4月5日下午3点前,各申请学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院质量保障与评估科14219房间,联系人:张亮,电话:0371-6912722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liang@ncwu.edu.cn。
4、相关文件和申请表格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
附件3:申请增列XXX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提纲).doc
附件4:申请增列XXX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提纲).doc
附件5: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