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使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4日 )

    为规范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生处开通了网络版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具有多种功能,研究生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自己所指导学生的详细信息,查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学生的培养计划,还可对学生发表的论文进行审核;承担研究生授课任务的教师可在系统中查询听课学生名单,录入成绩等。请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登录系统使用其相关功能,教师可通过研究生处主页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栏登陆,账号为教师的工号(可在工资单上找到),初始密码为6个1。请各位老师登录后立即修改初始密码。

    从2010级研究生开始,研究生的课程成绩需要授课教师登陆系统录入,然后打印纸质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研究生培养科。网上录入成绩及打印成绩单步骤和要求如下:

    1、课程成绩需在上课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报送,最迟不超过下学期开学一周内。(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录入成绩)
    2、录入成绩在【培养工作】--->【教学工作】--->【教师录入成绩】处,一般选择进入单科成绩录入界面将相关课程信息填好,点击【确定】即可开始录入。任课教师要录入系统中课程列表内显示的所有课程的学生成绩。

    3、考试课成绩必须按百分制录入,考查课成绩可按百分制或五级制录入。若学生因缺考、缓考、作弊,或其他未知原因无成绩者,均要录入0分或者不及格;
    4、网上提交保存成绩前,任课教师一定要认真核查,确认成绩准确无误后再做保存操作;
    5、成绩打印在【培养工作】--->【教学工作】--->【单科成绩打印】处。

    6、重修和补考的学生成绩不在系统中录入,请任课教师在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重修、补考空白成绩单,填写学生成绩并签字后交研究生培养科。

    另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研究生新生的培养计划也需要导师在网上进行审核。

    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研究生培养科咨询,联系电话:69127479。

更新日期: 20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