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重点学科点考评办法》(华水政〔2009〕100号)的有关规定,将对22个校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检查工作。检查成果的统计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检查内容:论文;著作;科研经费;获奖成果;学科带头人成果。
检查对象:22个校级重点学科。
检查程序:先由各校级重点学科点对各项检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填写附件1--附件8及准备相关复印件,再由校学术委员会和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最终检查结果将向全校公布。
检查材料由各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整理。各学科点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自评报告书一份,并于2009年12月31日(周四)上午12点之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办,电子版本发送到xk@ncwu.edu.cn。
自评报告书内容:封面、目录、附件1至附件8及所有相关复印件。
附件1:学科点各研究方向及人员组成情况表
附件2:学科点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附件3:学科点出版著作统计表
附件4:学科点科研经费统计表
附件5:学科点获奖成果统计表
附件6:学科带头人成果统计表
附件7:学科点成果统计总表
附件8:学科点年度检查自评总结
附件9:《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
注:1.自评报告书均用A4纸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附件1表,附件2表和对应复印件,附件3表和对应复印件,附件4表和对应复印件,附件5表和对应复印件,附件6表,附件7表,附件8。
2.自评报告书封面参照封面样本。
联系人:孟治刚,联系电话:69127598
附件.rar
研究生处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