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第四轮校级重点学科点的申报及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定于4月27日开始,现将有关申报、选拔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程序及条件
1.申报程序:①学科点自愿申报;②学院推荐;③学科点汇报;④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投票,按得票数排名前后依次入选;⑤学校审批。
2.申报条件: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校级重点学科。
(1)工科类学科近3年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5篇(文理科类学科为17篇),其中四大检索收录1篇;
(2)近3年参编著作(专著、编著、教材)3部;
(3)近3年获奖3项,其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1项;
(4)近3年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4项,完成科研经费60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不得于20万元(理科类减半,文科对科研经费额度不作要求)。
3.申报层次
本轮校级重点学科分二个层次。
第一层次19个,由已评上第七批省级重点学科的学科点直接列选为第一层次校级重点学科(有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流体机械及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技术经济及管理,共19个学科点),学科点和学科带头人不再进行申报。
第二层次不超过5个,从非省级重点学科的9个硕士授权学科中产生,已列入第一层次校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组成员不能再作为第二层次校级重点学科或学科组成员。申报第二层次校级重点学科的均需填写学科点和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材料。
二、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程序及条件
1.申报程序:①个人自愿申请;②学院评议推荐;③校学术委员会审核;④报学校审批。
2.申报条件:
(1)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年龄不超过57岁;
(2)近3年以第1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6篇;
(3)近3年参编著作不少于2部;
(4)近3年获奖2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不少于1项;
(5)近3年主持2项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2项,完成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
(注: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中项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2)-(5)”项中至少满足2项。)
三、填报要求
1.申报第二层次校级重点学科的学科点需填写: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9-2010年校级重点学科点申请表》,用A4纸打印1份。
2.申报第二层次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需填写: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9-2010年重点学科带头人申请表》,用B4纸打印1份。
3.2009年5月4日(周一)中午12点之前将申请表(注意:必须将学院意见填上,并有学院院长签名)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xk@ncwu.edu.cn。
4.填写相关表格时可参照附件中对应样表进行填写。
联系人:孟治刚 电话:69127598
附件1(样表).doc附件2(样表).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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